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3|回复: 0

欧洲杯B组真正的死亡之组 3大联赛金靴火拼谁更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9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目前的英超、德甲和西甲三大联赛中,范佩西、戈麦斯和C罗无疑是状态最为火热的射手。其中范佩西和戈麦斯分别代表阿森纳和拜仁慕尼黑在13场比赛中各打入13球,C罗在13场中则更是身披皇马战袍16次洞穿对手大门。这三位神锋也自然是各自联赛目前的最佳射手。尽管目前联赛才刚过三分之一,除了比射手榜第二名哲科多入3球的范佩西领先优势较为明显之外,在西甲中梅西同样打入了16球与C罗一时瑜亮,而德甲目前的第二射手亨特拉尔也已经打入12球,仅仅以一球之差落后于戈麦斯。可以说,在联赛仅仅进行了1/3时就断言这三大射手锁定赛季的射手王还为时尚早,但是无人能够否认这三人都是各自联赛甚至欧洲金靴的最大热门。


【IT商业新闻网讯】(编辑王淇 综合报道)北京时间12月3日1时(乌克兰当地时间2日19时),2012年第14届欧洲杯决赛圈抽签仪式在基辅“乌克兰宫”(国家艺术中心)举行。东道主之一的波兰和希腊、俄罗斯、捷克分在A小组,虽然没有豪门强队,但却是本次欧洲杯小组中四支实力都较均衡的球队。世界杯亚军荷兰、丹麦、德国和葡萄牙分在B 组,是本次欧洲杯小组中公认的死亡小组。

在B小组四队中,世界杯亚军荷兰和德国是一对老冤家,在上个月的热身赛中,德国队以3比0大胜荷兰;丹麦与葡萄牙两队近两次大赛都在预选赛中同一小组,葡萄牙战绩欠佳都只能通过附加赛晋级决赛圈,不过丹麦曾爆冷战胜德国战车书写“丹麦童话”,而葡萄牙则是荷兰的“苦主”,历史上荷兰队仅有过一次胜绩。

倘若C罗、范佩西和戈麦斯能够将如火一般的势头保持到赛季末,那么明年欧洲杯上B组不光是强队厮杀的舞台,同时也是孕育欧洲杯金靴奖的温床。当然,俱乐部表现出色并不代表着国家队就能有着同样的发挥,2002年法国坐拥亨利、特雷泽盖和西塞这三位英意法三大联赛射手却一球未进,而在俱乐部表现惊若天人的梅西在阿根廷国家队也一直难有佳作。那么,这三位射手王在国家队表现如何呢?答案是尽管不如俱乐部状态火热,但是绝对值得期待。

先看C罗,在预选赛阶段他共出场9次并打入8球成为队内最佳射手,而在2011年8月份以来,C罗则在5场比赛打入5球,效率惊人!尤其是预选赛附加赛对阵波黑时的连入两球更是令他体现出他作为葡萄牙队长的大赛能力,这无疑令球迷开始期待他在小组赛三场硬仗中的表现。纵观C罗的国家队生涯,他总共出场87次并且打入32球,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最近一年来C罗在葡萄牙的进球数有着直线攀升,曾经天壤之别的“皇马的C罗”和“葡萄牙的C罗”已经逐渐融为一体。

在荷兰国家队中,风头最盛的自然是欧洲杯预选赛射手王亨特拉尔,他在代表橙衣军团的8场比赛ZG打入惊人的12球。但是范佩西呢?6场比赛打入 6球位列球队射手榜第二位!当然,如果考虑到范佩西有四个进球出现在荷兰11-0狂虐鱼腩圣马力诺的比赛当中时,他的进球含金量要打上几分折扣。同时范佩西代表荷兰队参加的最近4场比赛(3场欧洲杯预选赛和2场友谊赛)中,他却都没能收获进球。在荷兰国家队,范佩西也从来不是进球如麻的射手,在此前的62 场国家队比赛中他一共才打入25球。

至于戈麦斯,他在德国国家队也曾经被冠以表现低迷的恶名,这一点从他代表德意志战车的数据就可以看出来:50场比赛仅仅打入21球。但是,同C 罗相同,戈麦斯在国家队的表现也在最近一年有着长足进步。在整个2011年,戈麦斯共为德国队打入7球,而在欧洲杯预选赛中他同样也是在6场比赛中打入6 球,仅仅位列打入9球的克洛泽之后成为球队的第二射手。

明年夏天,三大俱乐部最火热的射手齐聚小组赛,射手王争夺将令这个夏天变得异常火爆。无论是最近开窍的C罗和戈麦斯还是憋着一股劲的范佩西,他们都将在明年夏天为球迷奉献一个史上最为经典的死亡之组。在威廉希尔开出欧洲杯射手赔率中,戈麦斯以1/8位列榜首,而范佩西的赔率也高达1/11位列第三位,C罗则以1/13紧随其后。如果再算上跟C罗并列的老妖精克洛泽,金靴五大热门中的四个齐聚死亡之组,如果再算上并列第十位的波多尔斯基、托马斯- 穆勒、阿尔梅达和亨特拉尔,以及16位的卡考、斯内德和范德法特,那么这意味着在博彩公司看来在B组诞生金靴的总概率将超过50%!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

GMT+8, 2024-12-1 03:04 , Processed in 0.09394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